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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托管模式解读:Ⅰ期


    节能减排是我国当前重点发展产业,李克强总理在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今后五年,要求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扩大绿色环保标准覆盖面。支持推广节能环保先进技术装备,广泛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加大建筑节能改造力度,加快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开展全民节能、节水行动,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把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成我国发展的一大支柱产业。
 

    随着节能减排工作的持续推进,节能服务企业从提供单项服务向整体、综合解决方案发展已经成为趋势。“互联网+节能”将带来一场节能产业的新的革命、节能服务企业将向能源费用托管型、能效工厂等多样化的商业模式转变将成为未来节能的趋势。
 

 

    山水节能,一直致力于中国节能减排事业的发展与进步,始终在工业循环水节能领域俯身专注专研。不仅在产品技术上不断升级,更凭借诸多节能项目的管理运营经验,在商业模式上寻求创新突破。
 

    托管模式是起源于德国,在20世纪90年代末21世纪初在国外开始广泛应用,并逐渐经营于国内的医院、物业等公共事业项目;山水节能针对国内钢铁冶金、有色金属、石化、建材等耗能大户的行业特点与节能需求,率先创建并运用了“能源费用托管”的新模式,创建了工业节能领域新模式的首个标杆!

 

【主要的商业模式】
 

    节能服务产业的商业模式有E(工程设计)、EP(设计-采购)、EPC(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EPCC(总承包+托管运营)、BOT(建设-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EMC(合同能源管理)等业务模式,而在所有的商业模式中,合同能源管理是主导模式,也是最基本的模式,其他模式都是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过程中从其他行业引进的模式。
 

     

 

 【能源托管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是当前节能服务产业的主导模式,它有三种主要类型,即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
 

    能源费用托管型是指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约定能源管理托管费用,由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节能改造,并负责能源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工作,用能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托管费用。同时节能托管模式也可以解释为用能单位为降低单位产品(或单位时间)能耗(主要指电耗),委托节能公司进行电耗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营,并按照合同约定向我司支付托管费用。节能托管时对用能单位某一系统的全托管,是集设备、人员、运行维护于一体的全托管模式。
 

3种模式的对比


【托管模式的优势】
 

    第一、能耗持续降低,节电率有保障(普遍节电率可达到20%-30%),更有助于客户完成节能目标考核,同时收获固定收益,产品成本降低幅度更大,增加其产品市场竞争力。相比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分享浮动的收益而言,用能单位可收获的是固定收益。
 

    第二、运行成本持续下降(下降比例可达到30%-50%)。通过提供能源诊断评估、改造方案设计、工程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监测管理、系统运行管理、维护等一站式专业服务,实现提供智慧化、系统化、专业化的节能托管服务。
 

    第三、可终身托管,真正做到零投资、零风险、省心省力,客户托管期满后可独享最低的运维成本。
 

相比当前合同能源管理通用的节能效益分享模式价值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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